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业机械书推广鉴定证监督管理,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要求,按照《2023年辽宁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我站组织开展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
一、监督基本情况
本次证后监督共涉及21家生产企业21种有效期内的获证产品。
本次证后监督对制造商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情况、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是检查营业执照与推广鉴定证书上企业名称及注册地址信息是否一致;
二是检查样机铭牌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名称与推广鉴定证书和鉴定报告中内容是否一致,整机结构型式、主要技术参数及关键部件配置与鉴定、检验报告是否一致;
三是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或使用过期的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等情况,制作的标志格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证后监督结果
本次证后监督锦州福东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的18种获证产品检查结果为合格,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维持有效;铁岭市清河区兴农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等3家生产企业的3种产品检查结果为不合格,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消。(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辽宁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结果汇总表
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