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生产时节,我们又即将迎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助力春耕备耕生产,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的统一部署,我省将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农机3·15”活动。现制定并印发2023年辽宁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请各地参照执行。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1日
2023年辽宁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强弱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助力春耕生产,加快提高单产、提升产能,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打造“农机3·15”活动品牌。
二、活动主题、形式和内容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维护农民利益。做好春管春耕农机服务保障工作,发挥机械化增产减损、节本增效和引领驱动作用。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拟设立活动现场会,举办启动仪式或专题活动,地点待定。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农机质量投诉咨询服务;
2.组织省内农机企业参加“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倡议活动,倡议内容见附件1;
3.向生产企业征集视频和图文宣传资料,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2;
4.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开设“农机3·15”专栏,围绕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装备补短板、农机质量监管等政策法规,提高单产、提升产能技术应用和农机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统一主题、统一标志,可采用发放资料、投诉咨询、向本辖区农机企业发起倡议、组织机具展演、下田入棚等贴近农民的服务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全省“农机3·15”活动。
四、具体安排
1.印发活动文件。2月21日,印发全省“农机3·15”活动方案通知文件,争取各地主管部门支持,确保活动实施。
2.确定和部署现场会。2月22日起,进行活动现场会落实和筹备工作,3月15日上午正式召开。
3.建设信息网专栏。2月24日起,开展省农机化信息网“农机3·15”专栏建设,收集和编制相关宣传信息。3月10日正式上传发布。
4.发起质量倡议活动。从通知发布之日起,面向省内农机生产企业,发起“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倡议活动。
5.活动向市、县延伸。各市、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自定形式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及时向中国农机化信息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报送活动信息,并利用当地宣传媒体,做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报导。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强农护农的重要性,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积极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好“农机3·15”活动。
(二)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宣传,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三)注重活动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倡议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和依法维护农机用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四)及时做好总结。各地要将活动总结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全力推进,及时总结。请于3月31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总结材料和《 市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辽宁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辽宁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 系 人:李冶、陈克民;
联系电话:024-86521092;86514078;
邮 箱:LN86521092@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1.《提质强农护农,助力春管春耕》倡议书;
2. 2023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主题视频和图文征集说明
3.《 市2023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