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
按照“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工作理念,2017年共接到农机质量案件咨询8起,受理3起,其中调解成功2起,共挽回农民经济损失58.5万元。
这两起投诉案件属于跨市投诉,而且涉及的赔偿金额也非常高,处理起来非常繁琐,但是为了维护农机用户合法利益,保护锦州市农机产品信誉品牌,质监站工作人员在省、县两站的支持配合下,分别联系厂家、销售商、农机用户,经过一周的调解协商,终于圆满解决了此次投诉案件,经销商原价退机并赔偿5000元经济损失。
二、科学化推进农机维修市场监管工作
推进互联网电子化办公,科学有效地管理锦州市农机维修企业网上申报工作,2017年锦州市网上申报农机维修网点共88家,其中1级综合农机维修网点1家,2级农机综合维修网点5家,3级农机综合维修网点75家,专项维修网点7家。
三、认真开展农机质量问卷调查
补贴机具质量调查是省质监站下达的重点调查任务,也是锦州农机质监工作历年的一项重点工作。2017年质量问卷调查工作主要围绕粮食烘干机开展,其中辽宁省粮食烘干机调查任务被农业部农机化司确定为全国5个试点省,而锦州市又被辽宁省确定为试点市,由农机化司、省站领导亲自督导并进行了培训,通过为期五天三县的实地调查完成了我市19台粮食烘干机质量调查,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受到农业部、省站充分认可。
四、严格开展农机推广鉴定证章检查工作
按照《锦州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锦州市农机局2017年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方案》要求,对全市各农机市场销售的贴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的农机商品进行专项检查,对全市2家农机生产、销售企业的3个品牌3种农机产品进行了核查。通过清理整顿检查,未发现生产企业出现产品推广鉴定证书过期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农机市场销售的贴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标识的农机商品没有发现伪造、冒用、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或超期使用的行为。
五、多次进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强化执法检查责任,促进执法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锦州市农机局2017年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检查方案》,全年下乡开展专项行政执法4次,依照农机行政执法程序、文书格式,已经全部登记备案。
按照市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工作专项检查实施细则》要求,还组织市农机质监站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六、开展农机质量宣传活动,增强农民维权意识
通过“农机315红盾护农”、辽宁省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宣传周启动仪式、农展会、全市“315我们在行动”主题晚会、“515政务公开活动“等一系列大型农机打假宣传活动的开展,向广大农民普及了农机法律法规常识,提高了农民消费者投诉维权意识,引导农民正确选购、正确使用和维护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