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印发《2017—2018年财政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对财政项目绩效管理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逐步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财政项目绩效管理机制,以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激励约束机制。
《方案》提出,2017-2018年,要着力做好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第三方重点评价、评价结果运用、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等5个方面11项重点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和自评工作全面覆盖,将部门预算、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二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更加规范,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更加科学、合理,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不断优化;三是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制定出台绩效管理指导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有关配套实施细则,指导项目主管司局和部属预算单位加快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步伐;四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初步形成,建立重点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公开和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方案》强调,要进一步落实项目主管司局和部属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绩效管理理念,有效提升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自评等能力,不断改进绩效管理方式,推动财政项目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