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农委(农机局):
为做好农业部2017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与服务支持项目(农机)实施工作,省农委决定于3月下旬开始,开展项目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3月23日至4月30日。
二、分组安排和检查地区
本次检查工作由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选派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工作。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辽中区、东港市、灯塔市、盘山县;
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法库县、本溪县、黑山县;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北镇市。
三、检查内容
项目县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成立情况;项目任务落实情况;机具等物资准备情况;项目技术培训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每个县选择1-2个合作社,检查项目任务落实情况、机具等物资准备情况和项目技术培训情况。
2.接受督导检查的有关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进行总体工作汇报,并提供汇报文字材料一份。
3.把督导检查和调研有机结合起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确保督导检查成效。
4.在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轻车简从,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
联系人:省农机推广总站,于君,024-86545070。
省农委农机产发处,史祝男,024-23448700。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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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