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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开展 2022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辽农(机)字[2022]1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03 【字体:

各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有关要求,加强春耕备耕质量监管,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促进农机装备补短板、强弱项,保障春耕生产,助力粮食增产增收,推进农业和农机化高质量发展,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持续打造“农机3·15”活动品牌。根据2022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及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稳粮保供,提质护农。

二、活动安排

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3·15期间,拟在沈阳市设立活动主会场,举办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农机质量投诉咨询服务;组织省内农机企业参加“稳粮保供,提质护农”倡议活动;征集、制作“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机械化增收减损”、“农机产品使用维护”、“农机投诉服务指南”等视频资料予以宣传;发布全省各地区投诉服务电话;线上活动以辽宁农机化信息网官网为主渠道,在“农机3·15”专栏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各地活动可根据本地区农业农村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当地春季田管及春耕生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乡村振兴、粮油生产等工作部署,创新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培训咨询、资料发放、产品展示、作业演示、农户访谈、投诉服务、消费警示发布等活动,组织发放辽宁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告知卡(附件1)。并充分利用本地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两微一端”、短视频等进行活动报道。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粮食减损等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农机3·15”活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现场活动安全有序,取得实效。

(二)做好活动宣传。全省实行统一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机械化增产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稳粮保供,提质护农”倡议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助力粮食增产丰收,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和依法维护农机用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三)促进规范建设。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扩大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本地区各级农机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投诉监督机构、人员和设施配备,明确职能和任务,创新开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服务工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做好信息总结。各地要将投诉信息和活动总结报送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保证活动效果。于3月31日前上报本地区市、县(区)投诉监督机构、人员等信息(见附件2)及“农机3·15”活动情况总结和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联 系 人:李冶、陈克民;

联系电话:024-86521092;86514078;

邮   箱:LN86521092@163.com


附件:1、辽宁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告知卡

          2、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信息统计表

          3、2022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2022年3月3日


提交人: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责任编辑:辽宁农机化信息网 叶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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