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省农委、省财政厅2011年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省农委下达的24万亩保护性耕作任务,6月3日,锦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在凌海市召开全市保护性耕作项目工作会议。市农机局副局长王成印主持会议。
会上,市局科教处王英华处长传达了《全省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精神,并就全市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做了具体部署。
张志军局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保护性耕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完成保护性耕作任务。为此,他提出三点意见:一是保护性耕作是一项长期的惠农工程,各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农委文件精神和相关的作业要求,认真研究实施方案,逐条贯彻落实,对各阶段的时间安排要细致,避免走弯路。二是中央对惠农工程倾注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作为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党的关怀及时送到农民手中,特别是承担项目实施的主管部门领导要有高度的责任心,通过实施保护性耕作项目,培肥地力,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这个项目涉及到县、乡、村、户,基础工作量很大,要克服操作难、工作经费不足的不利条件,以无私奉献的精神把这项惠农利民的工作做好。三是在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的过程中,要严格审批、严格检查;要充分保留基础资料,并装订存档备查,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坚决不碰国补资金“高压线”。张局长特别强调,凌海市是保护性耕作项目先进市,各县(市)区要多学习凌海市保护性耕作经验,全面推动全市保护性耕作的发展。
张志军局长还与各县(市)区保护性耕作项目主要负责人签订了《锦州市2011年保护性耕作工作目标责任状》。市农机局副局长雷振远、市局相关处室负责人、承担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的5个县(市)区农机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锦州市农机局科教处处长王英华(左)传达《全省保护性工作实施方案》精神
锦州市农机局局长张志军与各县(市)区保护性耕作项目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