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尹主任,同志们,今天人大农委、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联合召开座谈会,回顾总结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五年以来的成绩和经验,也包括一些问题。研究探索新形势下进一步探索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和推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措施。相信将对今后工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刚才国务院法制办和有关部门的同志,还有地方人大、农机部门的同志做了很好的发言,还有不少同志是专程从外地赶来参加这次座谈会,也是表明大家对这项工作的重视。在这里,我谨代表农业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农机化工作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我借这个机会谈一点自己的体会,也是对农机化部门提几点要求。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我国关于农业机械化的一部专门法律,标志着我们农机化发展进入了依法促进的新阶段,前不久,在国庆之前我们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主要是对农机化发展60年来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当前的形势、进一步的工作做了总结、回顾、分析、展望,也对整个发展历程谈了很多很好的意见,我当时听了也是非常受启发。从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到改革开放,作为农机化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就是以促进法实施作为标志的,这次我们专门召开这样一次座谈会,对促进法实施五年来进行回顾总结是非常必要的。同时11月1日要正式实施条例,这次座谈会对两个法律法规一起进行座谈,并讨论今后进一步做好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应该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
我从刚才大家的发言中觉得有几点值得我们很好总结和肯定的,就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五年以来,对新时期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主要是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促进作用是很明显的。
第一,促进了整个农机化发展的社会氛围的形成。农机化工作摆上了各个地区、各个部门更加重要的工作位置上。许多省市人民政府都下发了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有些地方将农机化发展纳入到政府考核目标,关心农机化、支持农机化,以及依法促进农机化已经逐步成为社会普遍共识。
第二,农机化的法律法规体系在不断建立健全。2004年以来,农机化法制建设进程明显加快,国务院公布实行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也颁布实施了农业机械实验鉴定办法等七个规章,还有财政部、发改委联合颁布了国家支持推广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刚才我们大家都了解到山西等不少地方省级人大先后制定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或者对原有农业机械管理条例进行修订,强化了扶持措施。以促进法为核心的农机化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可以说农机化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基本方面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依法行事,规范管理起到了作用。
第三,各级政府投入日益增加,各级政府按照促进法的要求,不断加大对农机化发展的财政投入,特别是最近五年我们有一个统计,各级财政累计加在一起投入到农机的购机补贴方面的资金达到270亿元,受益农户超过500万户,而且国家对农机制造、农机流通以及农机作业服务都实施了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像江苏、黑龙江等省出台了农机政策性保险,作业补贴,报废更新等经济补偿扶持措施。可以说整个农机化发展的政策环境是持续向好,极大的调动了农民和企业发展农机化的积极性。
总的来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年,我也赞同刚才大家谈到的共同的认识,是我们国家农机化发展形势最好、成效最大、速度最快的时期,我想这些都可以通过政策,包括投入,还有农机化的整体推进,各个案例、数据、典型能够得到验证。特别是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更好地说明:
第一,广大农民购机拥机的积极性持续高涨,农机市场产销旺。大家知道,受金融危机影响,整个工业,包括机械制造工业增加值受到影响,但是农机工业增速保持了20%以上的速度,是一个亮点。2009年,农机工业产值有望超过2400亿。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这五年年均增长6个百分点以上。2009年整个农机总动力预计会达到8.75亿千瓦。
第二,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也是农机化在不断转型,特别是大马力、多功能、高性能的机具,包括不同农业环境的机械的保有量都有迅速增长。2008年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水稻插秧机、玉米联合收割机保有量比五年前增长1.69倍、2倍和7.4倍,这些数字是非常有说服力的。
第三,农机社会化服务快速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服务组织不断涌现。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对农民或者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作为非常重要的方面在推进。其中我们看到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应该是这个当中发展最快的,可以说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军,也是一个先头部队,而且通过它带动了相关农民或者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对整个农村的改革,特别是社会组织化程度提高,包括对土地流转、农民转移等方面作用是很大的。所以农机化不仅仅是农机化本身,而且带动了整个三农发展。预计2009年全国农机服务经营收入将超过4000亿元,比2004年增加1500亿元,这一点说明农机化水平在快速提高。这几年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2.7个百分点,远远高于之前的十年,之前十年一年是0.7个百分点,今年综合机械化水平要超过48%,比2004年提高13.7个百分点。
我们算了一下促进法实施五年来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幅度相当于之前16年的总和,可以看到这个法律在促进产业事业发展方面强大的动力。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当然,在推进整个国家的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这同时,通过这五年的回顾,我们对其中一些经验和一些体会进行了总结,归纳起来我们感觉最重要的是三点:
第一,实施促进法,首先要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宣传先行,尤其是一部新的法规出台之后,这方面工作非常重要。能够使它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大家了解、理解,进而能够参与和推动这项工作。增强各地区、各部门、各级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自主性,不断调动广大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这是我们实施促进法的基础。
第二,必须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法规体系,把法律原则性规定具体化、政策化、可操作,使得各项重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政策支持,有专项投入,这是贯彻实施好促进法的保障。我想无论是从刚才地方同志的发言,还是中央有关部门同志的发言,都是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贯彻落实促进法制定的一些细则和办法,在具体项目、工程和措施方面进行贯彻。
第三,虽然依法强化部门之间配合,农机化主管部门的具体执行,但是农机化工作本身也是一个综合性部门,也是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的一项工作,所以它必须争取到全方位的支持,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推进农机化发展的合力,这也是贯彻实施好促进法的关键。这次座谈会是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和农业部一起举办,实际上也有这个意思,这也是多年来被实践证明了的,必须这样做才行。
在充分肯定促进法贯彻实施五年取得成绩的同时,刚才同志们也分析到,农机化工作虽然这几年快速发展,但是与农民的需求,特别是发展三农、发展现代农业对于农机化需求相比,农业发展和促进法的贯彻实施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研究解决。
主要问题是,有些地方对加快推进农机化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这方面对我们的宣传不到位也有一定关系。扶持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财政投入渠道还比较单一,工作的力度不够平衡,今天发言的单位是在这方面做得好的地方,也有些地方确实对它的重视程度和整个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包括科研和技术推广方面工作不能得到有效支持,部分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新产品、新技术有效供给不足。
刚才大家都注意到发改委方言司长的发言,因为她是搞宏观的,她对整个情况都比较了解,为什么强调企业也好,有关部门也好,还是要加大研发力度,还是要有些新产品、新机具能够针对中国农业,特别是发展现代农业需求的机具产品要加大研发力度。一些增产、增效、节能环保的实用技术普及速度还不够快,包括农机和农业的结合不够紧密,也包括机耕道等农机化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比较滞后,可以说这个问题现在是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我们加大购机补贴力度以后,机具量的扩张比较快。但是后面的设施、条件、能力跟不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者制约了农机化发展,这已经变成一个瓶颈,这就是为什么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在一起搞加快出台《意见》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