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位于辽宁省西部,现有玉米耕地393万亩。属于北方半干旱冷凉农业区,平均降水量450—550毫米,主要集中在6—8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12%--17%。由于春季多风,降水量少,土壤水分蒸发快,春旱严重,有“十年九春旱”的说法,给玉米和其他农作物的生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直接影响农业增产、农业增收,几乎年年都要抗旱播种,浪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2002年到2007年,全市共发生了8次沙尘暴,给全市城乡居民造成了巨大损失。
为了解决干旱和沙尘暴对全市经济环境和农业减产、农民减收的影响,2002年开始,全市实施保护性耕作,经过八年的推广现已达到70余万亩,下辖的四个县(市)区都被列为国家级保护性耕作项目区,八年实践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大量的实验数据,证明了保护性耕作在锦州地区的适用性、重要性和巨大作用。
1、保护性耕作的概念
保护性耕作是指不烧秸秆,将秸秆残茬留在地表做保护物和肥料,取消翻耕,依托机械采取免耕或少耕方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保护土壤中的蚯蚓和微生物,变机械松土为生物松土,减少风蚀、水蚀,蓄水抗旱、提高土壤肥力、降低劳动力。机械设备和能源的投入,实现农业生产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达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新技术。
2、保护性耕作技术在锦州市的应用效果
2.1保护性耕作技术可保护生态环境
2.1.1保护性耕作可减少土壤水蚀。
锦州测定结果表明,在有暴雨(40毫米以上)的年份减少水蚀80%,其他年份减少水蚀73%,减少土壤流失量80%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