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鲅鱼圈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农机局关于“五·一”、“母亲节”期间安全稳定的精神要求,鲅鱼圈区农机局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严肃认真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全区的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五·一”、“母亲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一、工作重点:
加强对三镇、四处、钢材市场、木材市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整治无证驾驶、无牌行驶、客货混装、酒后驾驶、超载超运、改型、改装等违法违章行为,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构建农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实现农机安全生产。
二、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其农机政策法规,紧密结合创建《平安农机》“六个一”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
2、加强督查,强化责任落实。结合鲅鱼圈区打击非法拼装、改装拖拉机及非法生产超长超宽拖车专项整治活动,“五.一”、“母亲节”期间我区农机局监理站对三镇、四处、钢材市场、木材市场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乡(镇)、四处农机管理站结合本(乡)镇实际,对辖区内存在“无牌无证”、“违章载人”、“无安全警示标识”等农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并加大辖区内农机维修、经销网点的日常监控和管理。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全面做好“五.一”、“母亲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3、加大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节日期间要统筹兼顾,加强各乡(镇)、处人流、车流聚集,对事故多发路段农业机械进行日常监控工作。当前,正值春耕生产期间,我区农机监理站要加大力度开展对上路行驶超长超宽拖车、未进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及“无牌无牌”等违章现象的整治力度,并按照《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处理,以确保“五.一”、“母亲节”期间及春耕生产期间农村道路安全畅通,无农机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节日期间的领导带班制和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制。节日期间,我区农机监理站及各乡(镇)、四处农机管理站要严格按照领导带班制及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制的要求安排人员,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主要负责人电话24小时开通,并公布值班电话,对发生的农机事故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或错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1、节日期间我区农机局带班领导及各乡(镇)、四处农机管理站负责人电话要24小时畅通,如遇突发事件,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亲临现场负责指挥,并及时上报。
2、做好节前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制和突发农机事故报告制,对发生的农机事故不能瞒报、漏报、迟报,坚决预防节日期间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