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是农业机械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标志着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迈入了法制化轨道。对于保障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的重要保证。
日前,鞍山市农业机械化局、千山区农机局和市农机监理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村、屯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开展法规宣传“进村屯”活动,在海城市的温香、千山区的汤岗子等镇村张贴了《条例》全文,并深入到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发放宣传单,解读、宣讲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核发,驾驶操作人员实行资质管理,机车使用操作的安全管理以及农机事故处理等相关内容,对提高农机户正确理解《条例》、遵守《条例》,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