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宜昌市人民政府以宜府办发[2009]67号文对全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作专题部署。
文件要求,自2009—2011年,全市要创建2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18 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90 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和10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 为加强对“平安农机”的创建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宜昌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国斌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业局局长李全新、市安监局副局长陈秀全任副组长,市农机局局长王先法、副局长刘方春、市监理所所长邹云能,市安监局监管科科长赵兴无为成员的工作专班。
9月30日,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王国斌副市长,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农业局局长李全新到市农机部门调研。王国斌副市长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平安农机”是我们事业发展的底线,不能做到“平安农机”我们就不会安逸,社会就不会和谐。如何实现“平安农机”?就要做到“三有”。即有职能,有手段,有保障。目前职能已经明晰,当务之急是要不断强化手段和保障问题,依法实现农机安全全程监管。
根据王国斌副市长的批示精神,全市农机部门正积极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创建力度,细化方案,确定示范乡镇、村、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