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为甘肃农机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作用重大,意义深远。
意义十分重大。《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对农业机械化在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建设现代农业中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的充分肯定,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实施意见》立足于甘肃实际,着眼加快农业现代化,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全省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支撑体系、政策保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新要求,内容涵盖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目标指向十分明确。《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中级阶段,农机总动力达到28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8%。草食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农业机械化协调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形成若干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机工业产品和技术,部分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实施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稳定在3700万千瓦左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草食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特色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机工业整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培育成具有相当竞争实力的企业集团,基本建成现代化农机流通体系和农机售后服务网络。
工作任务非常给力。《实施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六大工程”和“六大体系”建设任务。“六大工程”,农业机械装备提升工程;农业机械化科技示范工程;实施农机节能减排节本增效工程;农业机械化人才培育工程;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特色农机装备制造业振兴工程。“六大体系”,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农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工业创新体系。甘肃省政府要求通过实施这六大工程和六大体系建设,实现甘肃农业机械化跨越式发展,使得甘肃农业装备水平、农业产业化水平有显著提高,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全面进入中级阶段并向高级阶段跨越。
保障措施扎实有效。《实施意见》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农业机械化工业创新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组织领导有新要求。《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农业机械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导编制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机行政管理职能,完善措施,落实保障经费,推动工作开展,实行目标管理,将农业机械化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信息来源: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