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副司长在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实施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2009年9月18日 福州)
最近,农业部等六部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9〕50号),首次将农机培训纳入阳光工程,主要培训农机使用和维修人员。这一政策的实施,将使农民享受购机补贴的同时,享受培训补贴,这对提高农机使用和维修人员素质,保障农业机械化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提高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实施效果,今天我们对各省(区、市)农机局负责农机培训工作的处长进行培训,标志着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在全国全面启动。农业部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由科技教育司负责,部科教司对农机培训非常重视,有关领导对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我们在这次培训班上要传达贯彻。举办这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阳光工程有关文件精神和管理办法,提高做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研究2009年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方案、教材等内容,部署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的重要作用
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是一项新的培训制度,是在中央和各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对农机使用和维修人员开展的一项培训。这项制度的建立,体现了国家对农机培训工作的高度重视。做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利于推动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农机使用和维修人员是农机化生产的主力军,提高农机使用和维修技能是提高农机化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是提高农机使用和维修人员技能和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不同时期,各级农机部门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农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农机实用人才,推动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拉动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提高农机使用和维修人员素质,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大规模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农民购买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促进了现代农业建设,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拉动了国内需求,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购机农民日益增多,机具数量大幅增加,与机具的快速增长相比,农民机手的培训工作相对滞后,相当多的新购机农民缺乏系统技能的培训,基本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知识匮乏,致使每年发生大量安全事故以及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纠纷,每年因操作者技能和新技术应用欠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严重,农民购买新型农业机械后,不会用、用不好的问题日益突出,亿万农民群众渴望获取农机化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知识培训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国务院和农业部领导高度重视购机农民的培训工作,多次要求采取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能够更大范围、更快地提高农机使用和维修人员的实际技能,保证农民“买得起、用得好、出效益”,这是保障购机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
二、全面贯彻阳光工程的有关要求
一是深刻领会阳光工程有关文件精神。农业部等六部门通知的主要精神是“一个转移、两个转变、四个围绕”。“一个转移”是指促进农业劳动力向农业产业延长链转移;“两个转变”是指由单纯外出务工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转变和由偏重服务城市发展向注重支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转变;“四个围绕”是指围绕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培训、围绕农民合作社发展开展培训、围绕农民创业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和围绕返乡农民工再就业开展培训。这是在总结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做出了适当调整。通知中规定农机培训是配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农机大户为主要对象,重点培训农机操作与维修领域从业的新型农民。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
二是严格执行阳光工程有关规定。阳光工程的主要管理规定是“四个办法和五项制度”。“四个办法”是指项目管理办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基地认定办法和检查验收办法;“五项制度”是指公示制度、第一节课制度、台帐制度、月报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阳光工程项目多年的实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阳光工程农机培训有关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实施工作,确保培训工作规范、资金使用高效、安全,保证财政资金让农民直接受益。今年中央资金按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实行不同的补助标准,同时中央也鼓励各地加大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培训时限和开支要符合有关规定,并按要求规范培训台帐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三是理清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思路。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共同促进、按需培训、扶优扶强、突出重点、保证质量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农机使用效益和维修质量为目标,以购置使用农业机械的农民和维修人员为对象,以农民购买的新机具和当地推广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为重点,大力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效果,健全培训体系,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讲诚信、会操作、善经营、能致富、保安全的农机作业服务人才队伍,促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明确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总体要求。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的总体要求为:一要共同促进。按照阳光工程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积极与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配合,充分发挥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全面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实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二要按需培训。根据购机农民和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重点围绕农民购买的新机具和当地推广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开展培训。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适用性和针对性。三要扶优扶强。起步阶段要将培训任务安排在执行能力强的重点地区,探索经验,做好示范。重点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经营组织中农机使用和维修人员的培训,促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组织化发展。四要突出重点。在农作物种植的重点地区、围绕开展社会化作业服务的重点人员、结合当地农民购买的重点机具、围绕农业发展急需的重点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展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培训范围。五要保证质量。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培训方式开展培训,对培训结果进行必要的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可以根据各地实际,将培训工作与职业技能鉴定、驾驶操做人员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提升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
三、切实做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实施工作
农机培训纳入阳光工程补助范围,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珍惜机会,利用好国家扶持政策,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一)明确培训对象。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要以购置使用农业机械的农民为主要培训对象。农机使用培训要重点培训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设施农业设备操作等有关人员。维修培训主要以从事或准备从事农业机械维修服务的人员为主要对象,重点培训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大户、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中从事农机修理工作的人员。
(二)落实培训任务。2009年目标任务是配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利用培训工程项目资金,在全国实施启动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全面完成11万农机使用和维修人员的培训任务。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主动与阳光工程管理部门协调,落实各地培训任务,并加强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县级农机部门要在当地阳光工程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尽快确定培训机构,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各级农机部门在完成分配任务的基础上,协调争取承担更多的农机培训指标和其它培训任务。我司也将与科教司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确定培训内容。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要注重受训学员实际使用操作技能的提高,我部将发布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大纲。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时,要加强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结合。培训内容应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典型机械构造原理、实际操作技术和操作实习等内容。各地要灵活掌握培训内容,合理分配培训时间,在内容和时间方面即要满足机手的需要,也要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