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农机监理业务规范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机车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考试及档案管理等方面比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观,各项业务流程基本上能按照农业部“四令”、“四规范”规定要求执行。据统计,二年来,全省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农田作业机械34.5万台,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6.3万台,新考驾驶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2.14万本,省总站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员837人,下发业务规范性文件25个,行政执法手册2300本,学习资料47385份,组织业务规范检查和调研18次,检查档案(机、人档)8850份。为实现湖北农机规范管理,省总站做了大量的工作,重点抓了十件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四令”“四规范” 农业部相继出台了《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1号)、《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72号令)和规范性文件:《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四令”“四规范”)。2008年7月国家发布了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四令”“四规范”和国标GB16151—2008《技术标准》,省农业厅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到省总站,就执行农业部“四令”“四规范”和拖拉机检验执行国家标准情况听取汇报,并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要求组织全省农机监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这项工件,二年来,省总站在宜昌市、仙桃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和随州市举办监理业务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员837多人,组织业务规范检查和调研18次,为执行农业部行业标准奠定了基础。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定人定岗管理。根据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2008年该省在牌证制作、发放方面实行了改革,由原来的市(州)农机监理所制发驾驶证改为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制发,加大了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管理力度,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了登记审核岗、牌证管理岗、业务领导岗、档案管理岗,建立了计算机登记数据库,并按照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内容打印各类与拖拉机登记有关的证表。这一举措,缩短了发证时间,降低了工作成本,方便了机手,提高了工效。
三是建立目录管理,实行网上审批。为了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根据农业部43、47号令及《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2008年,湖北省农业厅下发了《关于公布湖北省第一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管理目录》的通知,对中国一拖集团等30个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生产厂家生产的450种机型纳入注册登记管理目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实行网上审批,由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受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并严格按照农业部“四令”“四规范”进行审核,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实行双人签章,按照业务工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将资料上传市(州)农机监理所进行审批,并由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核发牌证。
四是开展业务规范大检查.按照省总站统一部署,今年6—7月份,由省总站组织牵头,各市州农机监理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组织四个检查小组,分别由省总站站长傅先明、副站长赵朝东、王再虎、李玉任检查组组长,一行28人,对全省17个市州农机监理所及宣恩县、利川县、枣阳市、等26个县(市、区)农机监理站的农机监理业务规范管理进行了交叉检查。检查以农机监理业务规范管理为主题,以查找问题为重点,以促进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为目的。在检查中,采取“一听”(听取被检查单位自查工作汇报)、“二查”(1.查看档案资料;2.查看有关文件和制度)、“三访”(1.走访机手;2.走访经销商;3.走访业务经办人员)等形势,对照检查内容60大项40小项逐项进行检查,全省共查出问题10大类126个。检查结束后,省总站研究整改措施,下发了整改工作方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
五是驾驶人员考试,严把“三关”。为了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培养一支合格驾驶人队伍,省总站领导十分重视驾驶人考试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农业部令第41、42、72号和《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严把三关:
(1)严把资料审核关。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受理驾驶人考试工作,对报考人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2)严把理论考试关。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启用〈全国农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的通知》(农机管[2008]16号)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应用系统理论考试,在启用前,该省在十堰市举办了一期市州、县(市、区)监理人员软件应用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130人,收到很好效果。2008年8月,省总站向全省下发了《关于启用全国农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的通知》,目前,全省理论考试从2008年10月1日起启用《全国农机驾驶人理论考试系统》(网络v1.0)软件。考试系统设置在线考试和题库抽题组卷两种考试,对已具备在线考试条件的,实行在线考试,对目前尚不具备在线条件的单位,可通过该系统中的题库抽题组卷,考试后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
(3)严把术科考试关。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术科考试,严格按规定执行,由县(市、区)农机监理部门负责组织考试,市州农机监理部门督考,并按不同的报考机型进行分类考试,考试工作由专人负责,并要求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实行双人签章的原则。做到严格考试纪律、考试行为、考试评定标准。
六是严格执行报表制度。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管理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精神(农机发[2008]8号),2009年8月,省总站印发了〈关于启用农业部农业机械管理业务报表的通知〉(鄂农机监总监[2009]34号)。通知要求从2009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湖北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及驾驶证业务报表》、启用农业部〈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登记情况统计表〉,新统计表按季度汇总报送,具体上报时间为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和次年1月1日前,向省总站报送上季度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报表,由省总站汇总后上报部总站,此项工作要求市(州)农机监理所有专人负责,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农机监理系统报送制度,细化要求,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地报送统计表,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等行为的发生,确保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七是规范多功能拖拉机管理。为理顺管理体制,消除监管真空,省农业厅、省农机化办、省总站多次向省政府、省法制办、省安监局、省农业厅、省公安厅汇报,反映农业机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得到了有关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经与省公安厅协商,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17.6千瓦及其以下的多功能拖拉机由农业(农机)部门进行管理。为加强管理,省总站拟对符合管理条件的多功能拖拉机实行目录管理,现已受理登记29个厂家,68个机型,并通过专家评审,待报省农业厅发布。
八是开展提高手扶拖拉机列管率工作试点。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列管率,省总站在宜昌枝江市开展了提高农业机械列管率工作试点,今年5-8月,省监理总站各科室与基层农机监理员同吃同住同工作,深入乡镇村户,了解基层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总结成功经验。6月24日,在枝江市试点举办拖拉机驾驶人集中培训150人,集中办理拖拉机牌证200套,效果明显。由于狠抓了农业部“四令”“四规范”和《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到8月底,全省已制作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号牌43890副,发放37540副,核发行驶证41100本,新考驾驶证10580本,检验拖拉机等农业机械94500台,驾驶证到期核换证23485本,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九是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为了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42、43、72号令及《规范》的规定,省总站制定了《湖北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对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十是规范印章管理。针对过去印章使用不规范,管理无规定的状况,2008年,湖北省农业厅向全省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机监理业务印章管理通知》(鄂农机发[2008]69号),明确了印章监制权限和使用范围,并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和领导审批制度,对擅自使用印章,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单位领导和使用者的责任。这一举措,规范了农机安全监理印章使用行为,促进了业务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