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20日,由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组成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立法后评估调研组赴江苏进行考察调研。调研组一行6人在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监理总站)副站长涂志强、全国人大法工委宋芳处长带领下,赴常州市调研了江苏常发集团、常州东风农机集团和常州汉美农机具有限公司,考察了常州市武进区金种子农机合作社和君臣农机合作社,走访了农机大户,召开了省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农机企业和机手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重点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确立的购机补贴、跨区作业和燃油补贴三项制度进行了调研。省局纪检组景启坚组长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景启坚组长汇报了该省贯彻执行三项制度的有关情况。自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通过贯彻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该省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农机化发展速度加快,发展质量提高,农机工业快速发展,实现了农工双赢。各级农机部门积极开展跨区作业服务,不断完善市场化运作,提高信息化服务,科学调度,周密安排,引导机手有序流动,确保跨区作业工作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江苏省还积极探索了农机用油“双优卡”、报废更新和政策性保险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会上,还就进一步完善购机补贴、跨区作业、燃油补贴、用地政策和金融扶持等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该省贯彻执行三项制度的具体做法、取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基层有关意见和建议表示将高度重视并研究吸收,认真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后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机化科学发展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