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信息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农机网 >> 综合新闻 >> 正文
回眸“十一五”,农机试验鉴定发展成效显著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1-04 【字体: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是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的质量保障,是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
 
        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开始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不断健全,法规和技术体系逐步完善,试验鉴定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了以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为龙头,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为基础,地(市)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为补充的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目前,全国共有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34个,地(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25个。省级以上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在职职工总人数1300多人,试验室面积达到10.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达3.5亿元,仪器设备万余台套。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是农业部和省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公益性事业,是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农机质量评价公共服务职能。与产品检验、质量认证等其他质量评价模式不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从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实际使用的需要出发,通过对农业机械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评价,全面考核评价农业机械产品性能和质量水平,为农业机械的选择和推广提供依据和信息。
 
    多年来,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按照国家现代农业发展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农业机械化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推进改革创新,拼搏进取、求真务实,积极开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同时发挥在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职能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推进了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保障了国家购机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维护了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提高,为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推动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取得了跨越式发展,法规建设、能力建设、技术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统筹发展初见成效,服务“三农”的作用更加凸显。
 
   一、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进入依法鉴定新阶段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等有关配套规章相继发布实施;各地制修订了地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办法和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的意见等地方规章政策;特别是《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机械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发布实施,对加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奠定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在国家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中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工作原则、内容、方法和责任,使试验鉴定工作跨入依法鉴定的轨道。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构建以突出为农业生产应用服务为特点,以安全性、适用性和可靠性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成为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的迫切任务。近几年,积极争取《农业装备可靠性检测技术试验方法研究》、《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技术集成研究》等重大行业科技项目,深入开展基础技术研究,有力推动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建设的进程。目前,农业部已发布5个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56个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和58个农业机械产品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省级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农机化发展需要,及时制修订了相关农业机械产品的省级推广鉴定大纲。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技术体系基本形成。
 
    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统筹发展机制基本确立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鉴定能力认定办法》的规定,农业部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批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工作,承担部级鉴定的试验鉴定机构数量达到了19个,实现了部级推广鉴定按照“统一受理申请、统一鉴定大纲、统一收费标准、统筹安排鉴定任务、统一发放证书标志”的“五统一”原则开展,提高了部级推广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工作效率,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逐步形成了更加有序、均衡、协调发展的机制,为构建布局科学合理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体系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服务“三农”作用突出
 
    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系统围绕制定《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国家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大力开展拖拉机、收获机械、插秧机等主要农业机械的推广鉴定,累计完成部级推广鉴定2200多项,省级推广鉴定17000多项,比“十五”期间提高120%以上;针对特色、新型农业机械的快速发展,积极开展了挤奶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油菜收获机械及设施农业设备等选型鉴定,为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推广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及时开展重点农业机械的质量调查、补贴机具质量督导及投诉监督,促进了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提高,保障了农机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农机化标准制修订、质量认证、农机化信息宣传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回眸“十一五”,农机试验鉴定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面向未来,农机试验鉴定人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更加明确,更加意气风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以崭新的面貌,矫健的步伐迈上新的征程。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admin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admin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 我国建立农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2009-09-27)
· 农机广应用方便耕种收 (2009-10-11)
· 国务院常务会: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 扩大补贴机具种类 (2009-10-13)
· 今年我国农机工业产值有望超过2300亿元 (2009-11-03)
· 让农民买得起用得上———近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综述 (2009-11-03)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监管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11011116号
沈安网备21011402000090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