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营口市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健全和落实各级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继“十五”之后再次实现农机事故率、重伤率、死亡率为零,实现了农机安全生产整体持续稳定发展,再创历史新高,多次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扬,连续两年被营口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为加强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建立农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市、县、乡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二是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力度整治拖拉机无牌照行驶、无证驾驶、超载超速、拉人载客等违法行为,“十一五”期间共清理无牌照拖拉机386台,无证驾驶176人,排查安全隐患2257起,纠正违章1457人次;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农机安全村、驾驶员学习日、安全生产月、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十一五”期间发放“致驾驶员一封信”和“致广大市民安全通过铁路道口的一封信”10万份,法律法规小册子25000本,安全常识小册子40000本,张贴标语3000条,出动安全宣传车深入乡村屯达935台次;四是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提高营机户的安全意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创建1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9个,平安农机示范村29个,平安农机示范户300多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