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信息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农机网 >> 质量监管 >> 正文
锦州市农机质监站质监科召开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学习会
作者:肖晓亮    发布时间:2010-11-30 【字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农业质量调查办法》,继续扎实做好农机补贴机具的后续监督和服务工作,1125日,锦州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质监科召开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学习会。

会上,质监科的同志们认真学习了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的相关内容,做到了“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了开展农机质量跟踪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需要。《促进法》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根据农业机械使用者的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可以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这是法律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职责。二是明确了开展农机质量跟踪调查工作是落实“三包”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力举措,是对农机产品鉴定定型后的必要监督;对农机产品的“三包”服务的规定是国家的产品质量政策,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益。三是明确了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是是针对用户的投诉情况以及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对在用的特定种类的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进行调查跟踪,能够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机产品使用中的质量状况,是政府宏观控制、规范市场和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有效手段和重要措施。

王立强主任对刚刚结束的2010年农机质量跟踪调查工作进行了总结,要求工作人员将调查中出现的问题尽快上报市局和省站,并采取有力措施,第一时间帮助农民挽回经济损失。随后,大家对下一阶段如何继续做好农机产品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特别是后续监督和服务工作交换了意见,并表示一定切实维护农业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和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全市农业机械水平的稳步提高。

提交人:锦州农机局 刘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监管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11011116号
沈安网备21011402000090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