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和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9月初,山东省农机办迅速发出了《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鲁农机管字[2009]27号),在全省扎实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活动,有效防止了各类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9月8日至9月底,山东省结合三秋农业生产,对农机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效果显著。
一、领导重视,安全生产检查措施到位。在省农机办发出通知要求后,全省17市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密组织,统筹安排,确保了本次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监理站及有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对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方式和责任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部门指导监督、多方参与联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市、县区、乡镇三级同步开展。
二、突出重点,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到位。这次大检查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的方式,以路查为主要手段,鼓励进村入户搞清理。检查督查范围是在乡村道路上的运输经营和田间作业生产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领域的单位、场所及设施。重点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要求是否真正落实到基层。通过集中督促检查,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省办组成的督查组先后两次对各市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抓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中,采取听汇报、核资料、看现场、找问题、纳建议等方式,总结活动经验,搞好面上推广,并对督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当场反馈,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责任到人,落实到位。通过集中督促检查,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保证了这次农机安全大检查开展得扎实有效。
三、创新方法,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整改到位。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坚持边检查督查边整改,以检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农机生产单位和个人,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全面完成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任务,为建国60周年交一份合格的答卷。据不完全统计,在大检查活动期间,全省共检查各类拖拉机13万3千余台,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8900余台,办理拖拉机驾驶证6700余套,检验拖拉机11000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