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将于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鞍山市农业机械化局为更好地宣传贯彻《管理条例》,要求全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要深入到村、屯走进农机户,通过宣讲、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管理条例》的意义和内涵,为贯彻执行《管理条例》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
并要求全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宣传贯彻执行《管理条例》为契机,结合当前秋季农机作业的黄金期和高峰期,特别是两节期间,农机执法人员要深入到农机生产一线,开展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加强对重点地区、事故易发区的监管,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拉人载客、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操作)的检查力度。并加强对农机维修、销售网点的管理,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全市秋季农机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