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农业机械化六十年的发展,波澜壮阔,极不平凡,在党和政府领导下战胜各种困难挫折,探索前进,开拓创新,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和历史性的进步,开创了一条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实现了由初级发展阶段向中级发展阶段的跨越,为提高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发展历程
建国60年来,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大体经历了4个阶段。
1949至1980年,创建起步阶段。中央提出了明确的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和相应的指导方针、政策。国家在有条件的社、队成立农机站并投资,支持群众性农具改革运动,增加对农机科研教育、鉴定推广、维修供应等系统的投入,基本形成了遍布城乡、比较健全的支持保障体系。我国农机工业从制造新式农机具起步,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先后建立了包括一拖、天拖、常拖等一批大中型企业,奠定了我国农机工业的基础。
1981至1995年,体制转换阶段。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集体农机站逐步解散,国家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的直接投入逐渐减少,农机平价柴油供应等优惠政策逐步取消,曾经出现“包产到户,农机无路”的尴尬。1983年国家开始允许农民自主购买和经营农机,农民逐步成为投资和经营农业机械的主体。为适应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的重大变革,农机工业开始第一轮大规模结构调整,重点生产了适合当时农村小规模经营的小型农机具、手扶拖拉机、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农用运输车等。而大中型拖拉机和配套农具保有量停滞不前,机具配套比失调,田间机械利用率低,农田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缓慢。
1996至2003年,市场引导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村劳动力开始出现大量转移趋势,农村季节性劳力短缺的趋势不断显现。1996年,国家有关部委开始组织大规模小麦跨区机收服务,联合收割机利用率和经营效益大幅度提高,探索出了解决小农户生产与农机规模化作业之间矛盾的有效途径,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初步形成。农机工业开始了新一轮产品结构调整,高效率的大中型农机具开始恢复性增长,小型农机具的增幅放缓,联合收割机异军突起,一度成为农机工业发展的支柱产业。
2004年以来,依法促进阶段。2004年颁布实施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04年-2009年的中央1号文件和十七届三中全会都明确提出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的要求和措施。购机补贴政策对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工业拉动效应显著,促进了我国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快速增长、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农机社会化服务深入发展,农机工业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向技术含量高、综合性能强的大型化方向发展,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集群具备雏形,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2004年以来,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高2.7个百分点,农机工业产值年均增长20.5%,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2007年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40%,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已降至38%,这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由初级阶段跨入了中级阶段,农业生产方式发生重大变革,机械化生产方式已基本占据主导地位,我国农业机械化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以更快速度向更广领域、更高水平方向发展。
二、发展成就
(一)农机装备总量和农业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为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008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8.22亿千瓦,是1949年8万千瓦的1万倍,是1978年1.2亿千瓦的6.85倍,拖拉机保有量2022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达到300万台),联合收割机达到74万台,近年大中型拖拉机、半喂入式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玉米收获机和保护性耕作机具的保有量有了大幅度增长,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2008年底,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8%,其中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63%、38%、31%。主要粮食作物的生产机械化发展迅速,小麦综合生产基本实现了全程机械化,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6%;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和玉米综合机械化水平都超过51%,其中水稻栽植、收获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13.7%、 51.2%;玉米机收水平达到10.6%;大豆、马铃薯、油菜、花生、棉花、甘蔗等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生产机械化不断推进。农机作业领域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发展,由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等农机化新技术应用面积不断扩大,农机标准化作业程度明显提高,集收获、耕整、播种于一体的机械化复式作业应用范围扩大,农业抢收抢种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和农机制造能力不断增强,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了技术装备保障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积极推动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通过农具改革,实施国家科技攻关、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农业科技跨越计划、引进国际先进农业技术(948)项目等,加大了农业机械装备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制开发和扶持力度,推动了农业机械化部分“瓶颈”环节技术和技术集成问题的解决。水稻种植和收获两个关键环节的机械化生产技术和装备研发取得突破,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日臻成熟,油菜、牧草、甘蔗收获、移动式节水灌溉、复式农田作业机具以及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创新研究取得重大进展。农机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进一步增强。农机工业通过转换经营机制,深化企业改革,实现了从农机生产弱国发展成为世界农机生产大国的历史性跨越,支撑了我国农业机械化迅速发展。2008年底全国农机制造企业约8 000个,其中规模以上企业达到2000多个,实现工业总产值1915亿元,是1980年的18.5倍。农业机械质量和种类基本可以满足当前实际生产的需要。我国农机对外开放领域进一步扩大,成功地引进、消化、吸收了国外先进的水稻、甘蔗等作物生产机械和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技术,促进了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目前,我国农机产品不仅能满足国内市场需要,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也表现出较明显的竞争优势。2006年农机产品进出口贸易由逆转顺,实现贸易顺差1.6亿美元,2008年出口64.8亿美元。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成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生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协会、股份(合作)制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涌现,经营效益稳步提高。截至2008年底,全国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16.56万个,农机户总数3833万个(其中专业户422万个),农机维修点21.6万个,农机从业人员4600多万人。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呈现出组织形式多样化、服务方式市场化、服务内容专业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显著特征。农机作业的订单服务、租赁服务、承包服务和跨区作业、集团承包等服务方式,满足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迫切需要,农机跨区作业的服务半径进一步外延,规模进一步扩大,作业收入稳步增长,2008年参加三夏跨区机收的小麦联合收割机超过27万台。农机销售、作业、维修三大市场日益兴旺,2008年全国农业机械化服务经营收入达到3466亿元,农机作业收入份额对农民增收的贡献率逐步提高,成为当前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和新亮点。目前,活跃在乡村的农机手超过4000万人,约占乡村人口的5%,占农业劳动力的13%,其中涌现了越来越多的农机作业能手、维修能手、经营能手,同时也催生了越来越多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他们是新型职业农民的代表,已成为致富奔小康和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繁荣农村经济、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四)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为农业机械化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00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农业机械化的法律,从科研开发、生产流通、质量保障、推广使用、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制定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措施,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依法促进的轨道。2009年9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至今,我国已出台农业部及省级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规章41部,省级地方性农业机械化法规37部,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农机管理、质量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农机维修等领域,为促进和规范农业机械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开始实施的农业机械购机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从7000万元增长到2009年的130亿元,带动地方政府及农民和企业对农机化的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国家对农机制造、农机流通、农机作业服务实施了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农机产品增值税率,免征农机作业、维修服务企业所得税,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