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湖北省农机化办提出,要把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机化发展主体。经过3年多的发展,无论从发展速度、区域分布、发展途径,还是从组织方式、组织结构、服务功能等方面,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起步良好,已成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生力军,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特点表现在5个方面:
——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目前,全省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达到6100个,其中,经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机合作社756个,比去年增加81个,增长12%,入社社员1.8万个,合作社固定资产总额达10.4亿元,配套设施面积达15万平方米。
——装备结构明显优化。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各类农机具4.1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6700多台,拖拉机配套农具2万多台(套),联合收割机4800多台,插秧机3300多台,机具配置多以大型、高性能为主,其中大中型拖拉机新增1000多台。
——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今年,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已完成农机作业面积2441万亩,比去年增加995万亩,增长68.8%;平均每个合作社拥有社员24.2人(户),每个合作社服务农户的数量达1221.2户。
——经济效益明显提升。今年,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机作业服务收入8.2亿元,比去年增加2.6亿元,增长46.3%,入社社员人均服务收入2.9万元,比农机户散户户均收入高1.1万元。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机作业效益的同时,在减少农民重复购机和节省维修费用等方面的效益逐步显现。
——运行机制明显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以后,全省各地积极引导农机合作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合作社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目前,依法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有规范的章程,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日趋完善,初步形成了依法办社,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