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设施农业快速发展和装备大量使用,卷帘机、微耕机等设施装备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事故隐患增加。为进一步提升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生产水平,农业部11月11日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及专项治理培训活动。
培训目标:在东北、华北、中南、华东、西北、西南片区举办6期“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治理培训班”,拟培训600人。通过培训,加强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提升对设施农业装备和操作人员的服务监管能力,组织实施好专项治理工作,以安全发展促进设施农业科学发展。
培训内容:(一)农业机械化与设施农业发展形势;(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和标准;(三)农业机械及设施农业装备基础知识、发展趋势和主要技术;(四)农业机械及设施农业装备安全检验与事故预防技术;(五)当地设施农业装备发展及安全监管基本情况;(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汇报交流;(七)设施农业装备现场参观演示。
培训方式:采取讲座、演示、参观、研讨、交流、自学等方式开展培训。
培训班时间及地点:培训时间为12月1日~12月24日,每期培训4天(含报到和离开时间)。地点分别设在天津市、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江苏省、云南省、海南省。
参加单位及人员:(一)片区内设施农业重点省、地市、区县主管局长和监理站站长。优先安排设施农业发展较快的县、农机安全监理力量较强的县和平安农机示范县。省市县人员比例原则为1︰2︰3,由各省在分配名额内安排,分配名额及时间安排见《通知》附表1; (二)设施农业装备专家和技术推广人员;(三)部分生产企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