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后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要求,5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制定了2023年证后监督方案,明确监督范围、监督依据、监督对象及人员确定、任务分配。
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琳同志莅临现场指导监督,对推广鉴定证书监督对象和质监站监督人员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从2021年质监站核发的243个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已注销的不在范围内),随机抽取了20张监督证书,同时在质监站高级工程师中随机抽取监督组组长4人,从其余的检验人员中随机抽取4人担任组员。
2023年7月10日到31日4个监督组,先后奔赴山东、河南、新疆各地州等地,完成对被抽取农机产品开展一致性、证章使用情况等内容监督检查。
本次证后监督工作的开展,是鉴定机构负责对发放的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是对企业生产者名称、生产地址、检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的一致性和证章使用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性检查。开展证后监督有助于规范鉴定证书的管理使用,严防涂改、转让、超范围使用农机鉴定证书和标志,明确产品结构、型式和主要技术参数,减少企业和用户之间矛盾,为农机购置补贴的有效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