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总站紧紧围绕新阶段农机化中心工作,立足职责,担当作为,全力加强全国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协助将鉴定能力建设纳入发展规划。配合部农机化司对“十四五”期间全国农机试验鉴定能力建设需求进行测算,开展全国农机鉴定能力规划布局研究,起草能力建设规划建议和鉴定能力建设布局方案,推动将鉴定能力建设纳入“十四五”粮食生产和农机化发展相关规划。
二是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提升鉴定能力。针对各省鉴定能力不平衡的问题,总站积极指导鉴定能力不足的浙江省、江西省和云南省指定3家新的农机试验鉴定机构,推动区域农机鉴定能力稳步提升。
三是推动鉴定能力统筹协调发展。总站加强国推鉴定与各省鉴定工作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国推鉴定的引导和调剂作用。围绕农业各产业发展急需的农机装备,组织对7家农机鉴定机构45项国推鉴定能力进行扩项;各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省鉴定产品种类指南,总站进一步强化国推鉴定产品种类指南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发挥技术引领的作用,及时组织调整国推鉴定产品种类指南,扩大智能高效农机产品的鉴定范围,推动将各省指南未能覆盖补贴品目的产品列入国推鉴定指南,促进全国鉴定统筹协调发展和规范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