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我省在组织专家对2021年第一批企业自主投档产品形式审核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的产品涉嫌存在投档违规行为。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对部分企业的产品做出处理(详见附件)。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要求,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请相关企业对拟处理意见做出书面答复,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将盖章扫描件发送到lnsnjj@sina.com。我厅根据书面答复意见,依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者,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联系电话:024-23448700
附件:2021年辽宁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违规企业拟处理意见明细表.xls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