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70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做好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在农业机械化领域的实施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农机化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做好标准宣贯和政策解读工作,帮助企业准确把握标准和政策要求。
二是组织研究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框架下补贴机具分类分档的优化途径和办法,推动将高端先进的农机产品,特别是实现国四排放标准的农机产品与一般、常规产品区别开来。
三是指导相关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四排放标准农机产品补贴额测算工作,并积极推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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