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信息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农机网 >> 综合新闻 >> 正文
农业农村部:推动实现国四排放标准的农机产品与一般、常规产品区别开来
作者: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21-08-26 【字体:

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770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做好非道路国四排放标准在农业机械化领域的实施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农机化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做好标准宣贯和政策解读工作,帮助企业准确把握标准和政策要求。

二是组织研究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框架下补贴机具分类分档的优化途径和办法,推动将高端先进的农机产品,特别是实现国四排放标准的农机产品与一般、常规产品区别开来。

三是指导相关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四排放标准农机产品补贴额测算工作,并积极推动落地。

相关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JXHGLS/202108/t20210823_6374646.htm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监管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11011116号
沈安网备21011402000090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