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农业机械专项鉴定是对没有鉴定大纲的创新型农业机械产品,通过创新性评价、安全性检查、适用地区性能试验获取专项鉴定证书,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有效途径,也是填补我省农机化发展短板,推进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措施。为做好我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快创新型农业机械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备案管理规程》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2021年度辽宁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订意见。相关单位可根据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先进性和区域适应性好、尚无标准(国标、行标、地标)的创新型农机产品,提出专项鉴定大纲制订建议,填写《2021年辽宁省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订项目建议表》(见附件),于7月30日前将专项鉴定大纲制订项目建议表和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辽宁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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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4-86514830
联系人:段洪军
电子邮箱:DHJWP8-8@YEAH.NET。
附件:《2021年辽宁省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订项目建议表》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7 月20日
附件:
2021年辽宁省农机专项鉴定大纲制订项目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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