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投诉监督工作队伍建设,依法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机用户及农机企业的合法权益,9月24日至25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了2020年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培训班。总站副站长姚春生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处长可斌出席开班式,来自全国30个省(区、市)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的60多位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议由总站质量监测处处长李宏主持。
姚春生在讲话中指出,2019年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指导农机投诉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文件)和国家“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农机质量投诉体系建设、监督服务、宣传方式创新和工作效能发挥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切实维护了农民合法权益,为推进农机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姚春生分析了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问题,强调投诉监督工作是农机化系统的重要法定职责,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是“守初心、担使命”的要求,也是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和农机化转型升级的要求。他要求各级农机投诉监督机构要充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刚刚闭幕的农机试验鉴定和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工作会精神,一要逐步健全完善投诉监督制度机制,充分发挥质量投诉监督结果对责任企业的警戒作用,促进农机产品质量的提高;二要不断加强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强化考核,建立岗位培训制度,创新培训方法,提升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三要稳步提升投诉监督信息化水平,逐步探索投诉受理、处理全流程信息化,加强质量数据积累与实时分析利用,提高投诉监督工作效率和效力;四要持续打造“农机3·15”质量服务品牌,使社会高度关注、农民直接受益。全系统共同努力,积极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培训班邀请了云南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讲授了《民法典时代消费维权常见法律问题解析》课程,总站质量监测处副处长彭彬讲解了新版《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应用要点。江苏、山东、重庆等三省(市)代表做了典型经验分享。
培训班通报了2019年农机质量投诉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对16个优秀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全体代表围绕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职能定位、投诉体系建设、投诉信息报送及应用等进行研讨交流。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教学案例典型,指导性强,参加培训收获大,对今后做好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次培训班得到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农业机械鉴定站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