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5日,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辽宁省农委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8〕230号)文件要求,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农机化发展中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依据《“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申报条件》从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执法检查、规范建设、创建成效等方面对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推荐的东港市2020年“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进行验收工作。通过对平安示范乡镇、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农机维修点的实地查验和申报材料的复核,确定东港市符合2020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评审标准并推荐申报2020年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评选,圆满完成2020年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