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龙嘉镇草城子村三组,九台区龙嘉付浩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院门脸并不出众,走进院里才发现别有洞天。机具库棚满满当当,停放场整整齐齐,室内室外一字排开的各式农业机械,于无声处直观展示了这家合作社的8年历程。
7月18日,合作社理事长付浩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武维华的询问,讲述了合作社的发展故事,回答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组一行提出的问题。这是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首次启动执法检查以来,检查组在吉林省实地检查期间的生动一幕。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前所未有冲击,疫情防控对稳定农业生产带来新挑战。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不仅对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具有深远意义,对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稳住农业基本盘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6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确定检查组分赴吉林、江苏、河南、重庆、四川等省(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贵州、新疆等省(区)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7月16日至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武维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吉林省就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宪魁、王刚共同参与执法检查,同时参与执法检查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罗平、赵昭等人。
农业大省吉林,近年把推进农业机械化作为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出台配套法规文件,支持农机科研开发,推广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大力培育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在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时,执法检查组强调,务必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重要意义:有利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有利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更好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有利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有利于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紧扣法律实施,深入实地走访,对吉林省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吉林省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取得明显成效,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进展迅速,农机装备和农机化作业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保护性耕作工作扎实推进。希望吉林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努力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同付浩一样,吉林省德乐农业合作联合社理事长李德乐也没想到能接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组一行,当面向武维华等人介绍合作联社从传统玉米种植到转型升级发展鲜食玉米产业的历程,讲述全程机械化作业与鲜食玉米生产加工的有效结合,直陈制约发展的痛点,疾呼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烘干、秸秆处理全过程发展,由种植业向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环节延伸。
下车伊始,检查组率先来到农安县吉林乾溢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检查农机社会化服务、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等情况。其间,合作社联合社负责人徐国臣也希望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并呼吁加大黑土地保护苗期深松补贴。
武维华副委员长坦言,此次执法检查,就是希望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听取各界对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贯彻实施法律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影响法律实施的症结关键。
在吉林省农业科学院的试验田头,检查组一行认真询问了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技术和直接还田定位试验的情况,现场观看了自走式高秆作物喷药施肥机演示操作。在吉林农业大学,检查组实地检查小麦和玉米深加工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听取副校长、工程实验室主任刘景圣关于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食品深加工设备研发使用情况和粗粮作物主食化科技攻关情况介绍,以及工程技术学院院长王景立关于农业机械设备研发和实验教学的情况介绍……
实地检查中,群众反映部分农机可靠性较低,农机农艺接合不紧密,部分作物品种和部分地区缺乏适用农机。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11条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第15条、16条、18条农机试验鉴定和产品目录认证,第17条、23条建设农机示范基地,开展公益性农机技术培训推广等规定,加快制定完善精准、智能、绿色农机标准规范,推动解决“无机可用”“无好机用”的问题。
此次执法检查行程紧锣密鼓,先后深入长春市、四平市、松原市,实地检查农机产学研结合、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机生产企业发展和科技研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保护性耕作等情况,走访科研院所、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等,与农机科研人员、制造人员、使用人员等展开交流,又与吉林省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展开座谈,了解吉林省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总体情况,分析法律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法律责任,推动修改完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展开有针对性的交流沟通。
不断健全完善农机补贴政策是引导广大农民购买、使用农机并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键,也是推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每到一处,武维华副委员长都特别注意询问基层群众关于健全完善农机补贴政策的问题,补什么,补给谁,补多少,怎么补……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实施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做到农机补贴申请、受理、机具核验、网上录入、牌证管理、落籍均一站式服务,能够做到当天购置,当天办理,当天落籍使用。该县蒙古艾里乡庆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就受益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省级项目累加补贴,极大减轻了投资压力。
贯彻实施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要聚焦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同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的实际困难,推动将法律制度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经过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执法检查组建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3条采取财政、金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机化发展,特别是第27条规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第28条规定的农机作业扶持措施等,进一步明确“补什么”,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补贴资金需求,加大生猪等畜产品生产机具补贴力度,为确保粮食安全,推动生猪稳产保供,稳定农业生产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探索完善“怎么补”,不断创新补贴政策,加大农机新品种补贴力度,全面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创新贷款贴息、保费补贴、农机租赁等金融扶持措施,在确定购置补贴范围上赋予省级更大自主权,将资金向农民急需、产业急用的领域倾斜,向粮食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解决先进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和供需不匹配问题等。
在检查组赴各省实地检查的基础上,7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研究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8月,检查组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执法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