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辽宁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工作,进一步加快创新农机产品的推广应用,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3号)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要求,我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2020年度辽宁省农业机械专项鉴定大纲制订意见。公众可根据辽宁省农机化发展需求,对目前尚无国家、行业标准的创新型农机产品,提出专项鉴定大纲制定意见,并在2020年 2月 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至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1.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lnnjjgz@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站,邮编:110034,收件人:马兴,电话:024-86518601
辽宁省农业机械鉴定 2020年 1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