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委在各市设立农机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经大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大连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10月12日在市农机推广站正式挂牌成立,与市农机推广站合署办公。大连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的主要职能是: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具体监督管理;承担农机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农机质量投诉的受理;负责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以及农机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证证后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