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信息搜索:
您所在的位置:农机网 >> 综合新闻 >> 正文
李安宁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查处培训班上的讲话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    发布时间:2019-04-15 【字体:

李安宁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查处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8年12月27日)

同志们:

此次培训班在岁末举办,大家借此在一起回顾和总结2018年工作,研讨2019年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很有意义。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2018年政策实施工作成效

2018年是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启动实施的第一年,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狠抓政策落实,实现了新老政策平稳过渡。截至到12月25日,全国登记使用资金约171亿元,占比超过了92%,扣除结转资金,2018年登记资金163.4亿元,占比88%,这两个比例均高于去年同期,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回顾一年的工作情况,政策实施工作面临诸多困难和压力。主要表现:一是农业结构调整幅度大,玉米、水稻等面积调减,种植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的购机需求受到影响;二是农机市场不景气,企业竞争加剧,特别是2017年柴油机排放标准从国Ⅱ升级到国Ⅲ,市场大量倾销国Ⅱ标准的机具,市场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被提前透支,农民购机需求有所下降;三是新一轮政策实施工作改革举措多,宣贯工作量大,各地落实工作任务重、挑战大,对部分地区预算执行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上半年预算执行压力比较大;四是相继曝出的河南开封、四川凉山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以及媒体的有关报道,对政策实施工作形成了比较大的社会舆论压力等。面对复杂的政策实施环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按照农、财两部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有关文件的部署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将压力转化为动力,克服困难,狠抓落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地,取得了良好成效。很多方面的工作还有创新,社会反响良好。30个省份在6月底前均已开始受理补贴申请,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更多的绿色环保生态机具及时纳入补贴。大多数省份建立了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和余缺调剂机制,有效应对了部分地方资金结转压力。建设启动运行了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机具投档工作进入了信息化阶段,35个省级实施单位采用无纸化投档方式,大幅度减轻了企业负担,节约了运行成本,企业纷纷点赞。26个省份推广使用手机APP申请补贴,很多地方实现了农民办补“最多跑一次”,管理服务工作的便利化便捷化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总之,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大家一起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向大家,并通过大家向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战线上的“战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祝贺!

成绩可喜可贺,但我们也要看到工作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省份预计资金结转量仍有不少;二是进口机具购置补贴、采信农机产品认证结果等方面的工作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新产品补贴试点品目在有些省份没有用足,相关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少数企业生产“大马拉小车”产品恶性竞争、骗补等违规行为严重干扰政策实施,需要切实加以治理。

二、准确把握政策实施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已由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为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农业机械化渗入到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融入到农业产业链条的广泛领域,机械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意愿和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农业生产方式加速向机械化生产转变。农业机械化的需求结构深刻变化,从主要作物的耕种收环节向植保、秸秆处理、烘干等全程延伸,从粮食作物加速向棉油糖等经济作物扩展,向养殖业、加工业拓展,农业机械化加快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但总体上看,农业机械化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随着农业机械化发展环境和需求结构的深刻变化,一些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一是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基础研究薄弱、原创性科技成果少,关键技术自给率较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产学研推用结合不够紧密,研发和成果转化效率不高,很多短板和薄弱环节亟待突破;二是部分农机产品有效供给不足,农机产能过剩与缺门断档并存,中高端产品不多,机具适应性可靠性有待提高。在一些领域一些环节 “无机可用”“无好机用”的问题越发突出。三是农机农艺融合不够,一些产业品种、栽培、装备不配套,种养方式、产后加工与机械化生产不协调,制约了农机研发、推广应用和作业效率效益。四是农机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许多地方特别是丘陵山区,田块比较细碎,机耕道路缺乏,加上种植经营分散,导致农机“下田难”“作业难”。新阶段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这些突出矛盾问题,反映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表现为新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缺门断档与获得补贴资质难并存,农民“想补没地买”、“想要补不了”;机具作业受立地条件、农艺适应性的影响越来越大,“能补用不了”;传统、大宗、低端产品不同程度的“饱和”等,对一些地方特别是丘陵山区补贴资金使用带来比较大的影响。

随着农业机械化进入新阶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补贴资金方面,告别了资金量严重短缺的时代,转为总体紧平衡的一个时期,一些地方特别是丘陵山区资金使用量下降,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年度资金结转现象。购机者需求方面,从抢购、抢补贴向从容不迫、货比三家、享受服务变化,需求向缺门机具、大马力、复式、智能等高端机具及机具系列化转变,更加注重申领补贴过程农机化主管部门公共服务的效率、质量。机具供给方面,新产品有效供给不足与传统、大宗、低端产品不同程度“卖难”的矛盾并存,“供不适需”、“有机难卖”矛盾开始显现,市场不同程度下滑,农机工业增速下降,企业间竞争加剧,出现了生产销售“大马拉小车”产品等恶性竞争现象,恶意骗套补贴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等。管理服务方面,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健全,信息化管理服务加快推进,购机者和企业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各方对加快鉴定畅通创新产品补贴渠道、开展补贴资金区域间余缺调剂、加快补贴资金兑付进度以及严打骗套补贴等违规行为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强农惠农政策,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支持对象是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通过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具的方式兑现,会拉动农机销售、生产,促进农机工业发展,产生连带效应,因而政策在“利农”的同时,也起到了“利工”的作用。但“利农”是政策的主要目标,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农业生产的需要是政策实施的初心。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农民是发展农机化的主体,农民购机资金中,补贴只是少部分,农民出的钱占大头,应当把农民高不高兴、答不答应、满不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主要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牢牢坚持政策实施工作的初心和主要目标不动摇,认真研究、全面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形势。在补贴范围确定上,只要是农业生产需要、农民有需求产品,无论是国内生产还是国外进口,也不论是大企业生产或是中小企业生产,都应一视同仁。更要看到,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的基本面,要处理好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的关系,不应片面强调重点补贴 “高、大、上”机具,忽视广大小农户的需要。在补贴标准的确定上,更加注重强农惠农政策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坚持普惠共享,标准适度,支持农民根据自身需要购置农机。要牢记补贴的对象是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而不是农机企业和机具,引导农机企业在定额补贴基础上参与市场竞争,保障农民选购农机的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要处理好“利农”与“利工”的主次关系,不应片面强调对个别性能较高的产品单独分档和确定过高补贴额。在改善管理服务上,更加注重扩展补贴机具资质来源,增加创新产品供给,满足农民的迫切需求;更加注重便民利民,提升农民申领补贴和企业投档的效率和满意度;更加注重严打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廉政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策实施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再接再厉做好2019年政策实施工作

农、财两部印发的《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确立了政策实施周期实施工作的“四梁八柱”,2018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对各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安排,我们要坚持不懈贯彻落实。2019年要坚持“稳中提效”的工作基调,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工作水平。“稳”就是稳政策、稳预期,引导各方面理性、持续、稳定参与政策实施工作。“提效”就是便民利民与加强监管两手抓,去痛点、盲点、堵点和风险点,进一步提升政策实施工作的满意度,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效益。主要是 “加、减、乘、除”法一起做,着力提高政策实施工作的效能。

(一)做“加法”惠民。一是要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备的支持力度,将更多的机具纳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并鼓励符合条件的省开展有关新产品补贴试点。二是各省要突出助力脱贫攻坚和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的新要求,扩展本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购置符合条件的补贴机具按需办理补贴申请和资金兑付,对购买国内外产品一视同仁。三是要推进补贴产品资质采信农机认证结果工作落地,推动农机试验鉴定改革措施落实,开辟新产品鉴定快捷通道,并将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考核,加快农机鉴定步伐,切实增加补贴机具供给。四是要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系统中上年结转资金和当年投入资金并行使用,并全面推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方便购机者了解资金情况,及时申请补贴。五是要增强投档工作的计划性,便利企业合理安排自主投档。有条件的省份要在全年不少于两次的基础上增加投档工作频次,鼓励常年受理企业投档,定期发布投档结果。

(二)做“减法”便民。一是清理投档工作中对企业和机具信息报送要求,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已推送的信息。二是进一步清理取消补贴办理中的不必要限制性规定和证明文件,减轻购机者申请补贴负担。三是明确补贴资金兑付时限,减少不确定性和补贴资金兑付时间。四是明确资金调度与余缺调剂的要求,减少资金结转。五是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明确购机者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申请补贴免予现场实物核验,减轻农民和基层工作的负担。

(三)做“乘法”利民。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和信息化的增效作用,提高效率,降低成本,防范风险,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及时公开机具资质信息,指导、监督农机试验鉴定机构和有关农机产品认证机构规范鉴定、认证结果公开工作,及时上传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并组织平台及时核验更新数据,为补贴机具投档工作提供及时、权威、规范的数据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指定网站全面及时公开补贴资金规模、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使用进度等各类信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优化农机安全监理牌证管理系统功能,推进农机安全监理系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已办牌证和已核准补贴的机具信息及时准确相互推送。四是全面运用补贴机具信息化自主投档平台,便利企业网上投送,提高投档工作效率。五是大力推广使用手机APP(含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四)做“除法”保民。着力清除政策实施中的风险隐患,剔除害群之马,持续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和机具投档工作规范,规范机具核验、投档管理等工作,强化监督制约,去除风险隐患。二是强化农机企业责任,推动生产企业做出承诺,将补贴机具销售、售后服务、退换机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定期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本企业数据相互校核,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主动自查自纠,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三是从严整治突出违规问题,组织开展“大马拉小车”产品恶意骗套补贴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出台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虚购报补、一机多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以及涉事产销企业拒不配合调查、提供虚假调查材料等行为。明确上述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先暂停企业全部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再根据违规情节从严从重处理。四是出台全面实行省际联动处罚违规企业的规定,对在一省发生较重或严重违规行为并被采取暂停产品补贴资格及以上处理措施的企业,其他各省应及时联动,直接采信有关处理决定,作出同等处理,并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入调查处理,真正使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五是建立省际补贴机具信息联查机制,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对比分析,在全国范围内排查可疑线索,支持各地做好违规行为查处工作。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今年相继曝出的河南开封、四川凉山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中发生的违法违规案件,对政策实施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至今未平。经认真调查和分析,两地违规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地区没有严格落实农、财两部有关规定,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一些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有的甚至与不法产销企业及农民勾结串通骗补套补,突破了制度防线。也反映出我们有的方面特别是机具核验工作方面的制度规定比较笼统,有的工作监督制约不够严密,对企业骗套补贴违规行为查处震摄力度还不够大。我们要在进一步加实加密加严有关制度,加大违规问题打击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政策实施管理属地责任和省地(市)级农机化、财政部门指导监督责任,推动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农机化、财政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精准把控风险。要加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深入落实县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责任和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要突出对各级农机化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关键重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禁有关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进行补贴机具经营活动。要着力强化对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的监管,组织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依照我们拟制发的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制定完善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并加强备案审核,指导基层农机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补贴机具核验内部控制流程,实行双人交叉互核或个人审核、集体会商双重审核,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积极探索开展省级及以下农机化、财政部门开展补贴机具第三方独立抽查核验。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要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操作流程为主线,组织逐项工作、逐一环节梳理查找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完善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的内部控制规范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全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各地农机局: 沈阳  大连  鞍山  抚顺  本溪  丹东  锦州 营口  阜新  辽阳  铁岭  朝阳  盘锦  葫芦岛     
返回首页 | 政策法规 | 管理机构 | 质量监管 | 安全监理 | 农机补贴 | 农机推广 | 农机科技 | 经验交流 | 农机论坛
Copyright © 2009 LIAONINGSHENG NONGYEJIXIEHUA XINXIWANG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宁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地址:沈阳市黄河北大街88-12号 联系电话:024-86518596 、86518601 E-Mail: lnnj@lnnj.gov.cn 辽icp备11011116号
沈安网备21011402000090号  技术支持:沈阳同创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您是第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