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于2018年6月1日发布实施NY/T 3213-2018《植保无人飞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标准。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植保机械专业站)在总站及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加强能力建设,积极申请该标准扩项,在中心员工的努力下,于2019年3月获CNAS认可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资质认定(CMA)。
NY/T 3213-2018《植保无人飞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标准由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牵头起草,是农业农村部批准发布实施的首个农用无人机行业标准。2016年标准起草的同时,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植保机械专业站)着手筹建植保无人飞机试验室,建成后的试验室占地面积15000m2,新增设备20余台套,包括高精度位姿信息检测系统、抗风性能测试系统、雾量分布均匀性扫描系统、步入式温湿度试验箱、振动试验台,电子台秤等精密仪器设备,具有检测植保无人飞机除EMC以外所有项目的能力,包括电子围栏、航迹精度、避障功能、抗风性能、雾滴分布均匀性、环境适应性等。
国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植保机械专业站)将秉承“科学、公正、高效、准确、诚信、满意”质量方针,服务于全国植保无人飞机产品检测和质量评价,为政府部门质量监管和购机补贴政策提供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