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机维修行业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及健康有序地发展,鞍山海城市农机局认真组织农机管理人员学习《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相关要求,正确掌握和运用《规定》,有效的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通过学习大家认识到,农业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是农机维修行业管理极其重要的规章。《规定》的颁布实施对维护农机所有者和维修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农机管理人员学习《规定》,把学习《规定》与学习《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鞍山市有关农业机械维修相关规定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借助新闻媒体、海城800农业互动点播台宣传《规定》内容;每年组织四次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法规咨询日活动、利用下乡检查时机向业户宣传《规定》内容。
《规定》实施以来,共组织农机维修管理人员和维修业户围绕《规定》、《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相关的法规进行集中培训共8期,培训人员400余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今年共抽查维修、供应点35家,查处农机主要配件38批(次),计78件(台),配件质量抽检合格率为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