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农机局):
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现将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2018显示的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第一次抽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2017年度县级补贴公告情况和农户信息表公示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有关情况
(一)补贴资金实施、结算情况。截止10月29日,全省已有88个县(市、区)开通本地农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共实施补贴资金38157.446万元,资金实施比例为48.83%;结算资金1086.643万元,结算比例仅为1.39% (详见附件1)。
(二)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截止10月29日,全省88个县(市、区)全部开设了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级。按要求及时上传本地区实施方案、投诉咨询电话、2017年度县级补贴公告和农户信息表有 33 个县(市、区), 27个县(市、区)上传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28个县(市、区)还未进行维护管理(详见附件2)。
二、存在问题
一是2018年度补贴资金实施速度缓慢。截止10月29日,沈阳市、阜新市、朝阳市、丹东市补贴资金实施比例不足40%,且低于全省平均实施水平,特别是沈阳市补贴资金实施比例仅为27.1%,已经严重影响了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也直接影响我省在农业农村部全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评价。
二是对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管理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新版信息公开专栏启动后各县(市、区)维护、更新不主动、不及时,56个县(市、区)未按要求充实完善信息专栏内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相关内容,直接影响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惠农的宣传效果。
三是个别地区2016、2017年遗留问题处理迟缓。按照文件要求各地应在9月22日前完成申请表录入,并按程序规定进行后续的核验、兑付等工作。截止10月29日,2016、2017年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显示,东港市、阜蒙县、黑山县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还剩余大量资金指标,严重影响全省下一步开展的2016、2017年遗留问题处理数据迁移工作进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快补贴资金的实施、结算进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结算兑付直接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影响社会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满意度。各市、县农机化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地加快实施进度,同时,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沟通,切实加快结算进度,确实让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要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管理。各市、县农机化管理部门对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要指定专人负责。要把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受益农户等公示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及时公布本地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各市农机化部门要加大对所属县(市、区)信息公开专栏的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强化农机具核验工作。各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及时规范进行核验。特别要对2016、2017年遗留问题补贴机具,以及大中型机具、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要加大核验力度。对核实中查处的违规行为,由市、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农办财〔2017〕26号)规定研究,及时进行处理。
特此通报。
附件:1.辽宁省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情况表.xls
2.辽宁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建设检查表.xls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