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农委(农机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8〕17号)要求,全国2018年度拟再组织评价认定100个左右示范县。为做好我省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县级自评申报。各市结合2018年初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拟创建计划,组织有关创建县(市、区),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的《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农办机〔2016〕22号)要求,认真编写2018年创建实施方案,准备申报材料,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最新的权威有效的统计报表。
二、精心开展初评推荐。各市要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县级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开展市级初评推荐。市级农机部门依据《指标体系》标准,组织相关专家和人员,对示范县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把关和实地考核,并对本市2018年度拟创建申报县进行排序。对各申报县主要农作物评价种类、评价的生产环节等做到应评尽评,不要遗漏。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为否决项,应全部达标。省农委将在各市初评推荐的基础上,依据标准,采取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检查考核等办法,开展省级初评推荐工作。
三、按时报送有关材料。请各市于8月31日前将推荐申报示范县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农委农机产发处。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为广泛宣传各地推动示范县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各市一并报送已获得“全国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认定的县及此次推荐的申报县的宣传材料,包括县域创建示范县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经验等,要求题目新颖、重点突出、事例鲜活、数据真实,2000字左右,并适当选配有代表性的照片或图表。
申报工作联系人:省农委农机产发处 李修德,电话:024-23448700(兼传真),电子邮箱:lnsnjj@sina.com;
有关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指标解释问题,可向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咨询。联系人:张文毅,电话:025-58619523。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