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从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抓起,不断完善和落实业务规范化建设,鞍山市及各县(市)区两级监理机构主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对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监管重要性的认识。鞍山市及各县(市)区两级监理机构从服务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长远发展和安全发展的高度,提高其自身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强化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制度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机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包括农机安全管理组织责任体系和健全农机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重点从制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宣教培训;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台账;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抓好落实。
三是鞍山市及各县(市)区两级监理机构在开展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逐级逐项落实到位、落实到底。并进一步强化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机手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开展经常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深入到实地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检不审、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实行工作痕迹化管理和整改闭环管理,把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全面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2018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的积极性,全面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平安农机” 示范户(农机合作社)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为农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