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农委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强化安全监管,坚决遏制较大农机事故和减少一般农机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2018年盘锦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3月27日市农机局在全市农机工作会议上同全市五县区农机主管部门签订了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2018年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目标和责任。
一、加强领导。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与各乡镇及重点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二、强化宣传。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三、开展隐患排查。
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严厉打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章载人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积极防范一般事故。
四、责任目标。
1、新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达100%。
2、新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档案合格率达100%。
3、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示范乡镇(村、户)建设程序,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4、组织开展农机应急演练培训活动,做好农机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理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规定认真做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5、做好农机维修网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记录齐全。
6、对农机行政执法人员做好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7、全年报农机安全生产信息不少于10条,年度安全生产总结及其它交办的材料及时上报。
五、考核验收
市农机局于2018年底根据考核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