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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千山区农机局依法监管农机销售与维修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作者:鞍山市农机局    发布时间:2010-09-25 【字体:
 

自《农机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鞍山千山区农机局依据《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与区工商、质量监督部门紧密配合,对千山区农机销售和农机维修进行了依法管理,依法监督检查,重点进行了核发《农机经营许可证》或《农机技术合格证》的工作,对没有达到要求标准的农机销售、农机维修厂点勒令限期整改,同时,还对从业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确保农民利益。目前,已核发《农机经营许可证》19个,《农机技术资格证》100多个。

另外,千山区农机局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活动,成立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及时解决农民群众投诉的各种问题。把每年的315---415确定为“扶优打假”活动月,会同区技术监督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打假,还坚持不定期打假,专项检查,五年多来,共开展集中检查30多次,对净化农机产品市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提交人:鞍山市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农机发展装备部 高晨辉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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