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农委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辽农机[2017]64号)文件要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于2017年11月30日关闭,标志着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录入工作已经结束。
2017年,省一次性下达我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30万元,往年结转资金365万元,全市可操作国补资金金额为995万元,资金指标已经于年初下达到相关县区。按照《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通报(第六期)》(辽农办机发[2017]22号)文件要求,《辽宁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2016年调整)》执行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1日(含)以后购置的农机产品将按照《辽宁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2017年调整)》执行。省补贴实施方案下达后,我市立即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会议,并联合市财政局及时下发了《营口市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营农发[2017]157号)。
截止到11月30日,全市共操作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50.604万元,补贴机具379台(套),受益农户282户,拉动农民投入23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