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党中央“执政为民”的宗旨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三农”领域的具体体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农机装备能力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锦州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锦州市农机局在深入做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农机装备水平和机具购置补贴现状,结合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实际,编制了《锦州市2014—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中长期规划》。
一、坚持贯彻基本原则
围绕农业机械化总体目标,促进农机装备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及关键环节倾斜,兼顾发展特色农业机械化。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不断提高机具配套比和农机组织化程度。
二、建立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明确各级、各环节的职责与任务,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和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
三、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
通过公告、互联网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产品范围及标准、购机补贴经销商,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等信息。
实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化管理,规范补贴工作程序,完善电子信息档案,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实时、动态信息。
四、建立农机购置补贴长效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
提高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和“四个禁止”的要求,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把关。
进一步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针对购机补贴实施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岗位,最容易出现问题的时间段,加强监督检查,将风险防范与长效监督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