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7年锦州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进行,市农机局采取多项措施,严格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加快资金结算进度,按时完成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要加强机具核实,对补贴额较高的机具和享受补贴额度较大的购机户要重点核实。要强化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简政放权,便民利民。严格执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全面推进通过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操作,鼓励在购机集中地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
四、强化宣传,接受监督。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媒体,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全市项目以及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全覆盖。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补贴范围、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信息。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全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以问题为导向,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监管。各级农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专项补助资金审批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资金、向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或项目)分配资金或者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或使用专项补助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