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鞍山市人大领导本月26日检查《农机促进法》贯彻六年来的执行情况,鞍山海城市农机技术推广站近日抓住时机,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在农机局会议室进行了一次卓有成效的“普法”学习。
在本次学习中,海城市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黄其满把自己对《农机促进法》的理解、认识和感触和大家一起进行了交流。全站干部职工在学习中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农业机械化法律,从2004年6月份开始实施以来,不断改善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环境;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在农业生产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普及应用,加快了农业机械化发展,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了农机化装备的整体水平。同时也了解到,农业经济的发展是奠定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随着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使农村劳动力季节性短缺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发挥农业机械化对人、力、畜的资源代替,这就对农机化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而《农机促进法》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海城市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发展,而且还促进了海城市农业增效,农作物增产,农民增收;农民掌握了现代化生产技能的同时,还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者的综合素质,进而对农业机械的需求趋势也引领了海城市农机化发展的新方向。
通过《农机促进法》的学习,全站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途径都离不开农业机械化,而《农机促进法》乃是一部“兴机富农”的法律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