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江苏省农机鉴定站在五楼会议室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传达贯彻“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站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对10月1日即将实施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会上,蔡国芳站长向大家传达了在贵州召开的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站长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农机鉴定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对该站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全站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站长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改进工作方法,严把农机试验鉴定质量关;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质量考核力度;加强党风廉正建设,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季红波副站长向大家逐条讲读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及其与“原办法”相比的异同之处。提出“新办法”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一是扩展了适用范围。在适用部级推广鉴定的基础上,将省级推广鉴定纳入适用范围。在制定有关条款时,既考虑了全国鉴定工作的统一要求,又给予了省级推广鉴定适当的灵活性。二是规范了申请条件。规定了各有关推广鉴定的申报条件,适当调整了部级推广鉴定准入门槛,进一步规定了批量生产时间和销售量的要求。三是充实了有关内容。明确了推广鉴定的范畴,规定了有效期内证书变更的审查原则和审批程序,明确了有效期内证书撤销的十一种情形,弥补了“原办法”相关内容的不足。四是加强了监督管理。明确了农机化主管部门对农机鉴定机构、农机鉴定机构对鉴定人员的监督管理机制,并建立了推广鉴定工作质量信息反馈制度,让生产企业对鉴定工作和人员进行评价和监督。
通过学习,全站职工对新形势下农机试验鉴定工作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有了更深的了解,明确了当前全站的重点工作及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