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强化农机安全监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工作规范,确保农机生产安全有序。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机监理所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机制,改革监管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农机生产安全高效,努力打造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的农机监理执法队伍。
一是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全体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制定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并公开业务流程图和执法依据。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办事人员、监督电话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是严格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严格执行先培训合格,后考试的规定,严把考试关,严格按照课时进行技术培训;对不符合驾驶证申领许可条件、未经培训或者未通过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办理考试合格手续和核发驾驶证。严格考试流程,严格执行考试员和驾驶人签名制度,严格按照培训课时进行培训,做到考试规范,学员培训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无误。
三是严把注册登记和检验关。坚持“谁办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工作规范和办理程序,对机主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认真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制度,对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实行复检告知制度,当场告知原因,指导修复和整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后,方可办理入籍和上牌,对于不符合规定农业机械一律不予上牌。
四是严把文明执法关。做到刚性执法和柔性管理有机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结合当前“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条龙服务、挂牌上岗、职责倒查等制度,责任到岗到人,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和为民服务水平。确保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阳光执法、文明执法”, 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采取人性化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农机监理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