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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农办机发〔2017〕327号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29 【字体:

 

 

有关市农委(农机局):

近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的函》(农机管〔2017〕24号),2017年度全程机械化示范县申报推荐工作正式启动,全国将再推出100个左右示范县。为做好我省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根据2016年各市报送的“十三五”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的示范县创建初步计划(见附件),各市原则上要按照创建计划申报


推荐,具体县名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申报县应对照《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详见辽农办机发〔2016〕358号文件),对主要农作物评价种类、评价的生产环节要做到应评尽评,不要遗漏。县域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定量指标为否决项,应全部达标,其中丘陵县及山区县各项定量指标达标值可相应降低10个百分点。有关评价指标体系中具体指标解释问题,可向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咨询。

二、申报证明材料

各县要按照《指标体系》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做到内容齐全、数据可靠、佐证充分。其中,自评报告须按照自评表所列内容逐项给出自评值和赋分的依据说明以及证明材料清单,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定量指标有关数据原则上应来源于最新的权威有效的统计报表。有关证明材料准备方面具体问题,可向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咨询。

三、省级初评推荐

(一)省级初评时间

9月20日至10月10日。

(二)评审方式

在县级自评申报的基础上,省农委依据《指标体系》标准,通过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核等方式,开展省级初评推荐工作。

请各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前将推荐申报示范县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我委农机产发处。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委农机产发处史祝男,电话:024-23448700(兼传真),电子邮件:lnsnjj@sina.com;

省农机推广总站于君,电话:024-86545070;

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张文毅,电话:025-84346262。


 

附件:全省“十三五”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初步计划


 


 

辽宁省农委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依申请公开)


 

附件

全省“十三五”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初步计划

申请评价验收年度

拟创建示范县名单

2016-2017

(13个)

沈阳市浑南区、沈北新区、法库县、苏家屯区、铁西区、于洪区、康平县、新民市、铁岭市昌图县、阜新市阜蒙县、盘锦市盘山县、大洼区和朝阳市凌源市

2018

(4个)

铁岭市铁岭县、朝阳市北票市、建平县和喀左县

2019

(3个)

本溪市本溪县、丹东市东港市、铁岭市开原市

2020

(7个)

鞍山市海城市、锦州市黑山县、北镇市、辽阳市灯塔市、铁岭市调兵山市、朝阳市朝阳县和葫芦岛市绥中县


 


提交人: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责任编辑:辽宁省农机化信息网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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