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的农业机械监理部门在京签署《京津冀农机安全监管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书》。
据介绍,该协议规定未来京津冀开展农机安全合作的内容有:
一是信息通报,建立省(直辖市)、市、县三级农机安全监理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各地跨区作业、农机事故及三地重点工作动态等情况。
二是执法联动,加强省级农机监理机构联合执法,加大对跨区作业的农机的执法检查力度。
三是异地检验,对长期异地作业的农机优化检验流程,三地共同做好异地检验工作。
四是跨区服务,以跨区服务站、流动服务车等方式做好省际农机手接待、机具调度、维修、零配件供应、信息咨询等服务。
五是安全协议,三地农机主管部门与外出作业农机手签订《农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鼓励跨区作业农机手与服务对象之间签订《农机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
六是农机保险,鼓励农机手参加农机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司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农机保险。
七是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京津冀农机监理热点难点课题研究、专业培训、业务交流等活动,提升三地农机监理人员整体水平。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执法监管处副处长白艳表示,该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京津冀农机监理部门积极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在三地农机安全联合监管方面又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未来三地将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解决农机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